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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thic issues between doctors and family or care providers of the dementia patients

Ming-Chyi Pai, MD, PhD

Zeelandia Dementia Association

 

失智症家屬與照顧者(與醫師有關)的倫理問題

白明奇 理事長

社團法人熱蘭遮失智症協會

 

        失智症種類繁多,大多數又屬於無法根治者,病人的認知功能江河日下、生活自主性逐漸變差、以及精神或行為症狀陸續出現,讓病人身邊的至親、甚或親朋影響極大。

        失智症的病程可達十年以上,雖說大部份的失智症無法根治,但這並不等於無藥可醫。以下針對幾個失智症家屬與照顧者與醫師有關的倫理問題,與各位討論。

 

病情告知:告知病情的時機與方法,大有改善空間,現行的醫療制度對此症病人及家屬實有不公,理想的狀況應該是像對待精神疾病般的診療,像對待癌症病人般的關懷。試想:一個人數破百的神經科門診,如何妥善告知失智症的診斷及後續處置?

 

診斷與治藥物的療效可緩解病人的認知症狀與改善其精神行為異常,對病人、家人及照顧者都有實質的意義;但是,台灣的現況是:由於某種原因,有些醫師未能下失智症的診斷、未能開立失智症用藥給病人、或者未能幫符合適應症的病人申請失智症用藥健保給付,這是否違反醫學倫理?

 

病人虐照顧者與失智症病人之間可能存在各種型態的懲罰、虐待,直接或間接的造成倫理衝突的問題。

 

送入長期照護機構:將病人送入長期照護機構或安養中心也是一個重要的決定,這中間也存在許多可以討論的議題。

 

治療中止與消極治療:何時是治療中止的時機?又中、重度失智症病人若罹患其他疾病如重度感染或腫瘤,家屬或醫護人員採取消極態度,是否違反醫學倫理?

 

(本活動將於 2008-04-27  週日下午 1:30 於成大醫學院成杏廳舉行歡迎蒞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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